防水卷材认证依据标准为 GB/T 35609-2017《绿色产品评价 防水与密封材料》。
4.3 申请文件
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,同时随附以下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
责:
1) 书面申请书;
2) 认证委托人、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;
3) 认证委托人、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(如授权委托书等。当委
托方为经销商、进口商时,还应提交经销商与制造商、进口商与制造商
签订的合同证明);
4) OEM/ODM 的知识产权关系(适用时);
5) 防水卷材产品工艺流程图;
6) 生产厂组织机构图;
7) 产品质量水平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且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(由
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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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若相关标准中有等级/级别区分,应达到高等级/级别要求。
8) 生产厂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(适用时);
9) 生产厂按 GB/T 19001、GB/T 24001 和 GB/T45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
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;
10) 按防水卷材认证单元提交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(见附件 1);
4.4 受理
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后,依据相关评审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,
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,应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完善。文件后,在 3 个工作
日内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。受理时,认证机构与认证委托人签订认证协议。
5 防水卷材初始检查
5.1 检查准备
5.1.1 检查计划与检查组组成
认证机构应为其现场检查制定计划,该计划应基于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相关
要求,并与检查的目的和范围相适应。
认证机构应选派有资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。在确定检查组的规模和组成时,
应基于生产工厂管理体系运行情况、认证产品的范围、涉及的技术特点、数据和
信息系统的复杂程度及检查员具有的背景和实践经验等因素确定。
检查组进入现场检查前,应完成对认证委托人按附件 2 提交的自评估表及相
应证实性资料的技术评审。
5.1.2 资料技术评审
5.1.2.1 评审目的
通过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申请文件、自评估表及证实性资料的技术评审,了解
和掌握申请认证产品和企业对于 GB/T 35609-2017 的符合性程度,以及企业工厂
能力相关管理文件符合本实施规则的程度,确定是否能够进入现场检查,并
进一步识别出后续工厂检查的思路和